【来源: 巴州新闻网 王仕春 】【点击举报】
一是扶持贫困户自建自营。具有一定养殖能力的贫困户利用扶贫小额信贷、政府产业扶持资金等,自筹资金建设家庭农场,与公司合作养殖获得收益。如水宁寺镇龙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小龙的合作家庭农场已出栏肉猪2批,增加纯收入30万元。
二是鼓励贫困户入股建设。家庭农场由非贫户业主投资为主并牵头,多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5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合资建设,贫困户可参与务工,但不参与管理,锁定生产和管理成本,贫困户按入股比例分红。如凌云乡方山雁村刘文平,在有关部门和村两委监督指导下,吸纳了10户困户入股建设家庭农场,贫困户年均户平分红1.2万元以上。
三是吸纳贫困户务工模式。家庭农场业主吸纳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无一技之长的建卡贫困户到猪场务工,从事喂料、打扫卫生等无技术含量的工作,月均工资3000元左右,人均年收入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