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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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我省是全国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地区,今年以来森林草原火情时有发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系列措施,对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出部署。3月30日,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立尔村发生森林火灾,救灾扑火中因风力风向突变造成林火爆燃,导致扑火人员重大伤亡。灾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人员搜救和山火扑灭工作,强化火源管控,严密防范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势头,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委书记彭清华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把扑救人员生命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搜救、灭火、善后和安防工作,省长尹力连夜带领省直有关部门赶赴火灾现场指导救援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火灾防范处置工作,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当前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时刻绷紧防灾减灾救灾这根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责任,完善防控体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抓早抓小抓细,对预防措施再落实、对风险隐患再排查、对防火责任再细化,把责任措施逐一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到点,严防死守、群防群治、科学处置,全力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攻坚战。对组织领导不力、预防措施不落实、火险隐患整改不彻底、报告火情不及时、组织扑救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要迅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近期我省部分地区森林草原火灾气象等级较高,尤其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点多面广,风险隐患突出。各地要在4月4日前紧急开展一次森林草原及城乡防火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行动,5月底前实行常态化排查整治,逐地逐点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坚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全面防范的基础上,抓好重点林区、景区景点、城市面山、连片坟地等区域隐患的排查整治,采取最严厉措施,严管进山火源,严管生产用火,严管护林人员,严查进山人员,严查火灾隐患,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各级有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察实情,亲自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决不能蜻蜓点水、浮在面上。

  三要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各级自然资源及林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本地气候发展趋势和天气变化情况,强化会商研判,定期预测火险等级,遇有高火险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运用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空中巡查、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切实发挥护林员、草管员的前哨作用,进行全天候监测,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研判,及时科学开展扑救工作,做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

  四要强化应急处置和科学施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扑火救火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细化“防、抢、撤、救”等各项措施,积极做好队伍集结、物资准备、机具检修、应急演练等工作,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处置,将火险消灭在初发阶段。要强化底线思维,科学灭火和施救,周密制定扑救方案,加强指挥调度,全程保障通信畅通,切实避免人员伤亡。要组织专业力量,调配救灾资源,运用好航空森林消防等现代化手段,实施空中巡护、火情侦察和吊桶灭火作业,坚决避免造成次生灾害。

  五要完善和落实值守监管防范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卫星林火热点核查2小时反馈制度,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对重点人群盯紧看牢,对清明节等关键时段管控到位,切实做到盯住点、看住人、管住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控林区牧区生产生活用火,高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大力加强防火宣传教育,采取设置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送防火短信、面对面讲解提醒等手段,广泛普及防火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避险知识,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上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统筹做好城乡防火安全和面上安全稳定工作。要举一反三,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全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扎实抓好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场所、公众场所、居民楼、物资储存场所的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预防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地要在5月底前将开展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将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本《通知》要求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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