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将统一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这项创新举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具体怎么实施?记者将各界最关心的问题,带到发布会现场求解。
【帮你问】什么样的公职人员才能回乡任职?有何支持政策?
【发布人答】省委农工委常务副主任、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秀彬:
因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农村人长期单向流向城市,是乡村发展相对滞后的深层次原因之一。乡村振兴,迫切需要打通人才流向乡村、留在乡村的通道,解决乡村“聚人气”的问题。
四川创新提出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建立急需紧缺人才援助机制,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什么人可以回乡任职、回到哪里?我们考虑的是,在职或临近退休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高校、国企等任职人员都可纳入范围,已退休的上述公职人员也可回乡任职。原则上应是返回原籍,主要是回到村一级。
配套政策:如距离退休还有一段时间,回乡任职原职务是否保留、回乡后带动村社发展的目标任务等,需进一步细化。特别是闲置宅基地、农房等租赁优惠政策、回乡创新创业支持举措等都要跟上。
退休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等“能人”返乡,成为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可发挥积极作用。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创新提出,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协设立新乡贤界别,就是为了提高新乡贤的地位,提升话语权,实实在在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中国的历史上,乡贤带来一方兴旺的案例比比皆是。回乡任职的公职人员新乡贤不仅能树立榜样,引领正确的价值观,还能够发挥其所长,带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发展。
这是一个长期性、全面性的工作,我们即将启动具体政策的调研起草工作,计划今年出台,先通过试点示范逐步摸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