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四川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二期计划》)。根据二期计划,到2020年,我省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其中一个关键指标是,全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为此,四川省将开展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在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加大力度发展残疾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将残疾人义务教育与前端的学前教育和后端的高中及以上教育衔接起来,加快构建残疾人终身学习体系。
二是健全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关键是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大倾斜支持特殊教育的体制机制建设,重点包括:财政投入机制、办学条件改善机制、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和残疾学生资助机制等。
三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关键是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同时,深化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加强课程教材和教育教学的资源建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到2020年
各市州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并招生
根据二期计划,到2020年,我省将基本实现各市(州)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并招生。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由市(州)对行政区域内的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进行统筹。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举办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部、班)。
同时,我省还要求各地要研究制定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的相关政策。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规划,分片区选择部分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以下简称“资源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其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也要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各地要依托乡镇中心学校建立资源教室,加强对农村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继续办好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学校。
因地制宜发展学前阶段特殊教育。我省要求各地要为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创造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学前教育部或附设幼儿园招收学龄前残疾儿童,并配备所需的人员力量。支持有必要、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鼓励各地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各市(州)和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至今尚无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托养)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的,应分期分批规划和新建一所独立的、有一定规模的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或福利机构,为学龄前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奠定基础。
各市州至少办好一所面向本地区招收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
为加快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我省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鼓励、支持普通高中(特别是示范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招收残疾学生的实施意见,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方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当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各市(州)要积极创造条件,至少办好一所面向本地区招收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职业教育资源,依托当地教育质量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企、校校合作,加强职业教育,举办特殊教育职业高中部(班),积极招收高中阶段残疾学生,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条件、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推动建设四川特殊教育 职业技术学院为残疾学生提供高职教育
支持和鼓励高校设置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的专业,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进一步完善相关办法,做好有关高校在我省采取单考单招办法招收残疾人考生的相关工作。制定为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的具体实施办法,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考。推动建设四川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为残疾学生提供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学校要完善基础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和配套无障碍设施设备,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在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和具体教学过程中,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残疾学生获得平等的学习机会。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通过学历和非学历的继续教育渠道,招收培养残疾学生。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实施《“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多种形式精准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到2020年
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应同时取得“双证”
加大省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特殊教育教师。支持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扩大特殊教育相关专业招生规模,提高培养质量。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学前、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省内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在教师资格考试中要含有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将专业标准作为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考核评价等的重要依据。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应同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可以免考专业合格证)。加大对一线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通过中央、省、市、县、校五级培训,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国培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省级承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县级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值得关注的还有,我省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专任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统筹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范畴。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