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居民“上下”安全 这份全市电梯“体检报告”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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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和全市47家电梯施工维保企业,召开全市电梯安装维保质量暨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电梯施工(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监管和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5月18日,我市注册电梯数量达10101台,针对电梯越来越多的现状,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电梯安装维保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市电梯安装维保质量,深化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联防联控。

  现状

  全市电梯注册数量超万台

  呈现老旧电梯多、加装电梯多的特点

  市市场监管局官方数据统计显示,截至5月18日,我市电梯注册数量10101台,随着我市电梯数量增加,电梯安全形势严峻。在全市注册电梯中,存在老旧电梯多、加装电梯多“两多”现状。截至目前,2496台电梯使用年限将达或超过10年,近80台电梯的使用年限超过或即将达20年。2017年开始,全市开展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数量已超1000台,正在开工或即将开工的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数百台。

  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赵飞介绍,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属于早期产品,设备档次低、质量差,且老化严重,已进入故障多发期,由于大多安装老旧电梯的小区或单位因资金等原因,未进行老旧电梯维修改造和更换,电梯被迫“带病”运行,部分住宅小区电梯责任主体不明确,安全责任无法落实,导致老旧电梯故障频发,安全隐患问题突出。与此同时,随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快速扩大,安全责任主体越来越多元,电梯在安全使用管理、安装、维护、检验中的新问题、新矛盾日益突出。

  问题

  电梯安全“报警”

  安装、维保、救援等方面的短板待提升

  据了解,我市注册电梯设备中,存在电梯设备配置先天不足,配置、采购和安装不规范,未在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开工前履行“告知”,而是工程完毕后再行“告知”,未经监督检验即交付使用单位使用,电梯安装主要部件与“告知”中不相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不按照施工方案实施现场作业或安装,不填写相关记录,对于应该自检的电梯,安装完毕后未进行自检,或伪造自检报告;借用他人资质办理“告知”并从事特种设备的安装;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维护保养业务等突出问题。

  赵飞介绍,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我市电梯维保质量低劣,定期维护保养不到位,不按安全技术规范维保,维保项目不全,维保人员专业素质低、无证维保,恶性竞争导致低价劣质维护保养等问题。

  此外,还存在电梯维保单位应急能力较差,存在电梯救援不及时,应急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巴城一电梯维保企业负责人称,在沿海等发达城市,均建立了电梯应急救援体系,设立了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和专职救援队伍,而我市目前由于没有设立专项救援资金,尚未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和专职救援队伍,电梯应急救援缺乏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对此,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长杨敏介绍,我市正在建设96933平台,加强电梯应急救援管理。

  应对

  运用信用评价曝光典型

  开展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

  监管单位调查显示,电梯的使用管理涉及房地产开发商、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等多个主体,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各主体往往在电梯使用管理上相互推诿,造成的结果就是电梯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晰等问题。

  专业人士分析,造成上述原因,主要是物业公司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漠,债务纠纷致使电梯安全隐患无法整改到位,住宅电梯用户的安全使用知识匮乏等。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江介绍,针对全市电梯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住建局迅速组织开展全市电梯施工维保单位的质量安全信用评价评级工作。运用信用体系评价机制,及时亮灯曝光,彻底规范好全市电梯维保市场秩序。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

  陈江介绍,即日起,我市将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行重点排摸整治,推进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强制报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登记销号管理制度;规范电梯安装、维修、改造程序,对电梯施工告知时应提供相关资料及证件的情况;进行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力度,尽快实现住宅小区投入使用满15年的电梯全覆盖评估,配合房屋管理部门积极推动住宅小区老旧电梯隐患治理,引导居民根据评估结论实施电梯更新改造修理,从源头降低安全风险;强化对物业考核监管,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年度考核内容,建立物业电梯管理诚信档案;对部分电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频频出现电梯故障事件甚至发生电梯伤亡责任事故的单位,实行淘汰制,并追究相应责任;推广电梯远程监测装置,加快推进电梯物联网建设,逐步推动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并按照要求接入智慧电梯平台。

  ■知识点

  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使用单位、维保单位都应做到以下要求:

  使用单位

  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维保单位

  应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

  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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