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春节越来越近
不少小伙伴都关心
今年过年巴中能放烟花爆竹吗?
注意!
2023年春节期间
巴城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请大家自觉遵守规定
切勿以身试法~
【案例一】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022年8月9日19时许,蔡某因中元节祭祖在盘兴村违规燃放爆竹4饼,被光辉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蔡某在明知巴州区全时段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趁夜间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蔡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022年10月25日22时,光辉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沈某某正在盘兴村2组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现场制止了沈某某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该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022年2月7日11时许,回风派出所民辅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回风公交综合楼工地违规燃放爆竹,时间长达5分钟。该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四】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020年1月25日0时许,江北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宁某在某门市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该门市所处烟花爆竹禁放区,该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五】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022年2月14日19时许,章某某明知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不听村(社)干部劝阻,在平梁镇枣儿塘村家门口违规燃放一箱礼花及一饼鞭炮,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该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六】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022年6月5日10时,光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吕某某正在光辉隧道口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制止了吕某某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告知其光辉镇属于禁放区域,该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巴州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巴中市实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对违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处2万至10万元罚款,并予以拘留。对违禁燃放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到500元罚款。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同时造成空气、噪音污染。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烟花爆竹违法销售、燃放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