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底线意识、法治意识,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全力以赴打好碧水保卫战。
科学布局,高位推动促河长治,明确河长目标体系
自2017年实施河湖长制后,区委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四大体系”,构建责任明确、统筹联动新格局。一是建立党政同责的责任体系。建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总河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任河长的责任体系,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月度重点工作,常态化抓好落实。二是建立纵横延伸的组织体系。实现了区乡村三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人员机构全覆盖,同时设立18个区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负责协助河长开展河流管护工作。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出台运行规则、考核问责与激励等7项制度,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治,形成了从运行到考核、从执法到追责的制度体系。四是建立违法必究的惩处体系。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法官”模式,对涉河涉库违法行为零容忍。
统筹谋划,专项行动助河长清,夯实河长目标基础
结合“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部署要求,巴州区聚焦水环境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控源治污、打非禁采、守河护岸、保洁净水、宣传教育“五大行动”,通过五年奋战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一)“控源治污”遏源头。专班推进城区三条黑臭水体整治,以污水治理为核心,全区新建(改建)建制乡镇污水处理站23个,覆盖率达到100%,乡镇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处理站达标排放,累计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0个,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新(改)建无害化厕所16056户,实现从源头防范和控制水环境污染。
(二)“打非禁采”断根源。发布禁采通告,实现全域禁采,构建水利、公安和交通运输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河道采砂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6次,取缔非法采砂点位2个,实施行政处罚10余次,取缔砂石加工厂13家,有效杜绝反弹回潮。
(三)“守河护岸”划红线。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中的18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流域面积1000km²以上河流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编制、17个河库“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竹筏溪河健康评价。
(四)“保洁净水”还本色。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执行,“三条红线”指标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控制在1.798亿方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比上年下降16%,水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超额完成省定控制目标。全面落实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退捕渔船299艘、安置渔民516人。
(五)“宣传教育”强引领。部门企业联动,坚持通过现场讲解、派发宣传手册、拉横幅、电子显示屏、组织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社区居民积极支持河长制工作,争做河长制工作的践行者。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契机,在巴人广场组织河(湖)长制“爱河护河”大型签名活动,提升了河(湖)长制工作社会满意度。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共建幸福巴州”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在全区机关内部大力开展“节水机关建设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杜绝“长流水”,为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贡献了力度。全区共开展河(湖)长制“七进”宣传活动145余次。
因势利导,亮点工作保河长流,彰现河长目标成效
(一)“四乱清理”保河畅。以“清四乱”为抓手,以岸线划定成果为依托,严厉打击乱堆、乱占、乱采、乱建等破坏水域岸线行为,清理了枣林镇漩滩村草莓种植大棚等17个涉河乱象,确保了河道行洪通畅。
(二)“网箱取缔”保水清。出台奖惩措施,按“先拆除,再验收,后兑现”程序,鼓励养殖户主动取缔,凡在取缔时限内自行拆除的,政府将对养殖网箱、船舶、饲料棚等设施设备进行补助奖励,养殖网箱按不低于1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船只视大小给予补助,最高补助标准为1.2万元/只,截至目前,全区共投入300万元,累计取缔网箱10000余平方米。
(三)“生态修复”保岸绿。以黑臭水体治理为契机,积极探索黑臭水体整治和生态宜居城市相结合的模式,以李家堰为试点,引进多元投入机制,累计投入5.45亿元,形成库容为137万立方米、两岸拥有12.7万平方米自然景观带的津桥湖湿地公园,不断改善周边环境,持续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