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巴中日报 赵尉伶】【点击举报】
本报讯(记者赵尉伶)为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农村参与脱贫攻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近日,我市印发实施《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龙头企业将在种养加工、创业就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社会化服务、集体经济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方案》提出,全市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至少帮扶3个以上贫困村或有20户以上贫困户的非贫困村,每年结对帮扶3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市级龙头企业至少帮扶2个以上贫困村或非贫困村,每年结对帮扶2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县级龙头企业至少帮扶1个以上贫困村或非贫困村,每年结对帮扶1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力争2017年实现龙头企业帮扶贫困村“全覆盖”,2018年实现龙头企业帮扶所有非贫困村“全覆盖”,2019年实现有龙头企业帮扶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全覆盖”。
《方案》提出,将采取“大帮大奖、小帮小奖、不帮不奖”差异化奖励政策,激励龙头企业在农村创办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原料基地、新办农产品加工及流通业等,探索建立带动贫困群众长效增收致富利益联结机制,全面增强贫困群众自我“造血”功能,多渠道提高收入。
同时,我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并完成帮扶目标,除享受国家明确规定的用地用电用水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将给予一定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