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巴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噪声,降低扬尘、尾气污染,最大限度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巴中市公安局、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巴中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管理工作的通告》,《通告》自2021年8月10日起施行。
一、限行区域
东至插旗山路浅水湾路口、体育馆,西至西华山隧道,南至将军大道,北至大佛寺桥、回风北路莲花大桥。
二、限行措施
(一)中、重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油力三轮摩托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
(二)环卫车、民生物资配送车、邮政车、核载质量1吨以下的小型货车避峰入城(高峰时段:早7时30分至9时;中午11时30分至12:30分;晚17时30分至19时)。
(三)大型环卫垃圾运输车作业时间为20时至24时。
(四)市政施工车、商砼车、渣土运输车需经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办理《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按审批时间、路线入城。
(五)允许限时通行的货运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
(六)危险物品运输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按照《关于巴中主城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执行。
(七)经恩阳方向需过境巴城的中、重型货车,由盘兴物流园路口驶入南环线、西环线;经高速巴中北收费站和大佛寺以及枣林方向需过境巴城的货车,由回风北路莲花大桥匝道驶入西环线、北环线;经高速巴中南收费站需过境巴城的货车,由南杨大桥经王府景驶入秦巴大道后通过环线绕行。
(八)禁止脏车入城。
(九)禁止中、重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油力三轮摩托车在限行区域内停放。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