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各级专班要对标《省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冷链物流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巴中市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省、市最新要求,按照既定安排不打折扣,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持续发扬“严、细、慎、实”的工作作风,迅速再次全覆盖深入排查梳理各领域、各环节风险隐患,查漏补缺、对标补短,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要求,持续筑牢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铜墙铁壁”,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紧盯关键环节 完善防控闭环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聚焦“防得住、不传播,找得到、不扩散”目标,盯紧“线上、线下”两个渠道,盯紧“人、物、环境”三个关键,盯紧“进口货主、运输主体、市场环节、监管监测”四道防线,畅通“12315”“12345”等举报渠道,通过“打、查、防”三位一体进行围追堵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走私冷链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形成强大震慑。
要规范集中监管仓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冷库库长责任,加强销售终端监管执法,开展应急处置和风险研判。把集中监管仓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应进必进、应检必检、应消必消”要求,确保“批批检测、件件消毒、集中监管、严防严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对冷库落实库长责任制的指导督促。对还未明确库长的冷库,要责令整改尽快明确,拒不整改的应予以关停,已明确“三类库长”的,要建立完善常态化巡查机制,督促库长落实责任,严防冷库贮存未经中转、单证不齐或非法进口的冷链食品。
《通知》指出,要紧盯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餐饮等销售终端,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加大在“川冷链”平台登记备案力度,按照“四个不得”要求把好进口冷链食品上市销售关口,加强行刑衔接,严查严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倒逼上游环节落实入仓中转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和风险研判,对检测发现的外包装阳性事件,要在属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响应,有序开展人员管控、溯源调查、核酸检测等,按要求做好涉疫货物分级分类处置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在做好重点人群防护工作方面,《通知》要求紧盯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辅助服务人员等一线人员,督促加强防护设施配备,常态化开展防护知识培训,提升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要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要求,加大重点岗位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健全工作机制 确保工作实效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各级专班要迅速行动起来,恢复紧张有序的防控状态,做到组织不变、人员在岗、管理运行及时。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工作,备好充足力量和物资,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健全预警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贴近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按规定快速、科学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并规范报告。各县区冷链物流工作专班、市冷链物流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每周要报告工作推动情况。
《通知》指出,各级专班要发挥好统筹作用,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应急处突等各项工作机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改进调整防控措施,做到科学、精准、有序防控。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各级专班要坚持问题导向,抽调一线业务骨干和行业、企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以集中监管仓、冷库、终端市场、疫苗接种等领域为重点,深化交叉检查和突击抽查。要督促属地和企业建立问题台账,扎实开展问题“双归零”整改,不断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着力构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常态化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