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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龄补贴对象:
具有巴州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
二、以下三类老人无需申报高龄补贴:
1、巴州区户籍,巴州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80周岁以上的老人,无需申报。数据信息由巴州区机关事业保险管理局提供,区民政局审核核算发放金额后,转巴州区机关事业保险管理局发放。
2、巴州区户籍,巴州区企业单位退休,在巴州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购买养老保险金的80周岁以上的老人,无需申报,数据信息由巴州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供,区民政局审核核算发放金额后,转巴州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发放。
3、巴州区户籍,领取巴州区城乡居民基础性养老保险金的80周岁以上的老人,无需申报,数据信息由巴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供,区民政局审核核算发放金额后,转巴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发放。
三、需申报高龄补贴的老人,供给关系未在巴州区的老人:
具有巴州区户籍,养老保险金未在巴州区领取的老人,经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巴州区民政局审批。
四、所需材料
1、《巴中市巴州区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巴中市农商银行卡及复印件。
五、高龄补贴标准:
年满80周岁次月开始享受高龄补贴,80岁-89岁50元/月,90岁-99岁100元/月;100岁以上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