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进度
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997项、已完成整改954项,整改完成率达95.7%
标本兼治
通过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我市生态环境优势不断巩固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2.7%,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
12月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997项,已完成整改954项,整改完成率达95.7%。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把解决环境问题作为重大民生实事,强力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确保按期销号。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997项、已完成整改954项。其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293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86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5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448项;省专项督察232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03项;长江经济带排查问题22项、已完成整改17项,未完成整改事项均按时序进度推进。
我市通过坚决整治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标本兼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11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9%,同比上升2.7%;细颗粒物PM2.5浓度26.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2.25%。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市域内2个国考断面水质均达II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始终保持100%;土壤环境风险安全可控。生态环境优势不断巩固提升,正成为全市最亮底色、最响名片。
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强力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建立市、区县领导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机制,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组建5个专项督察组常态性开展现场核查和“后督察”,确保整改实效。
同时,不断强化投入保障。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近3年市县财政累计投入近20亿元,支持一批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在此基础上,强化考核问效。建立督察问题整改‘一对一’谈话交办、‘周问询、月调度、季通报’‘红黄蓝’三色预警和专班专函暗访督办机制,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环保党政同责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