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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加强巴城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文明、畅通、有序,近日,巴中市公安局发布通告,集中整治巴城交通秩序。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货车、拖拉机、燃油三轮车在每日7:00-22:00进入主城区。
(二)驾驶机动车严禁乱行、乱停、乱鸣、从车窗向外抛物、闯红灯、超速。机动车在斑马线处应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三)驾驶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共享单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者靠右行驶,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穿插行驶,乱停乱放。
(四)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严禁闯红灯、翻越栏杆。
(五)出租车不得随意停车拉客、占道抢行。公交车必须按规定进站停靠。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国家公职人员具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将抄告其所属单位;对妨碍公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打击处理。
特此通告。
巴中市公安局
2020年7日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