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记者3月24日从市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巴中市应征入伍的新兵,将在经济待遇、升学优待、职业发展、就业扶持等方面享受优待。
在经济待遇方面,新兵入伍后,除享受服役津贴、工资等待遇外,还将获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4年标准为18840元)、学费补偿和减免、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政策。其中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不低于15000元/人、专科毕业生按不低于12000元/人、本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按不低于8000元/人、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按不低于7000元/人的标准发放。
在升学优待方面,大学生服役期间,可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放宽转专业限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在考研优待上,达到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年内报名参加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另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免文化课考试,只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在职业发展上,义务兵服现役期满,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从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拔提升为部队基层干部。符合规定条件的现役士兵,可以报考军官院校或军士院校,成为生长干部学员或军士学员。同时,对在部队中表现出色的现役优秀士兵,经过选拔后直接保送进入军校学习,无需参加全军统一考试。
在就业扶持上,对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保留应届生身份,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对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参加公务员定向招录。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招录(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巴中市事业单位时,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国企在新招聘职工时,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对符合条件的(服役满12年,立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及以上,烈士子女)由政府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