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医保申报缴费的提示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障局 】【点击举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各参保企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保障民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落实“一网通办”,充分发挥网厅的信息化、便捷化服务能力。现就当前医疗保险相关工作予以提示:

  一、所有参保单位请按月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办理本单位人员增加、减少、申报等业务并足额缴费。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原则上不再受理能在网厅经办的职工医保征缴业务。

  二、2023年12月20日前务必全额缴纳当年度医疗保险费,因单位及个人未及时申报和缴费影响职工医保待遇的,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

  三、引导本单位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及职工亲属全部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四、督促本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为未参职工医保的家人及时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手机线上按月缴费或前往巴中市巴州区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线下缴费,如个人信息有误,可前往巴中市巴州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查询办理。

  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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