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四川省财政厅教育厅卫计委关于印发<设立县级教育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的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怎么建、怎么管、怎么用,巴中市巴州区通过规范资金来源、明确救助对象、量化救助标准、严格使用程序、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这项“救命线”精准、及时、规范用到贫困人口身上。
一是规范资金来源。全区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由区级财政安排垫底资金;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企业和工商个体户、爱心人士及社团组织捐赠资金;以及基金利息收入四个部份组成,严禁乱摊滥派。目前该基金规模已达300万元。
二是明确救助对象。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用于全区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在享受现有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帮扶政策的基础上,仍然存在的看病就医直接关联的、特殊经济困难的、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方能使用该救助基金。该基金建立以来,全区已救助建卡贫困人口445人,发放救助基金71万元。
三是量化救助标准。为防止滥用,区财政局、区卫计局联合制定了精准到病的量化标准。即从2016年起,全区受助对象患糖尿病、高血压(Ⅱ、Ⅲ级)、癫痫、甲亢、甲减、帕金森氏病年度救助上线标准每人1000元;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矽肺病Ⅱ期及以上、因疾病引起的瘫痪、冠心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年度救助标准上线每人1500元;乙肝、慢阻肺、地中海贫血、慢性肾炎、子宫肌瘤、乳腺增生年度救助标准上线每人2000元;肝硬化代偿期、精神病、血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功能衰竭、丙肝年度救助标准上线每人2500元;恶性肿瘤放(化)疗、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透析治疗)、肝(肾、心脏)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免疫治疗、慢性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多器官衰竭、耐多药型肺结核、艾滋病感染、重性精神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年度救助标准上线每人3000—4000元;按要求转院异地就诊和在外务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因病在市外公立医院治疗的,在享受现有医保制度和医疗扶助政策的剩余部份由救助基金救助40%,大大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四是严格使用程序。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采取个人申报、签约服务医生签字、村两委初审、乡镇卫生院复核、乡镇人民政府集中公示、区卫计局审核、银行打卡直发,确保救助基金精准安全使用。
五是强化基金监督。区卫计局设立专户专账,专人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定期接受区财政、审计、监察、扶贫等部门监督。同时利用各级政务公布栏、宣传栏、一站式政务窗口将基金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使用程序原原本本交给群众,接受全社会监督。由于政策公开、操作透明、监督有力,该基金建立使用以来全区无一例投诉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