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思想认识防线。召开夏季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积极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宣传引导、教育培训、监督抽检等方式,要求经营主体以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自觉排查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320人次,执法车辆355台次,监督抽检食品1350批次。
筑牢重点产品防线。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以生鲜、进口冷冻食品、(海)水产品及其制品、野生菌等产品为重点,对全区拉网式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方面查经营者主体资质是否合规,查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健全,查贮存环境是否达标,查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证明是否有效;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工作,通过张贴公告及发放宣传单的方式,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随意采摘、交易、食用野生蘑菇,慎防食用野生蘑菇引发食物中毒。同时对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餐饮服务等单位进行巡查,要求经营者不得加工或者销售野生蘑菇。目前,已累计排查13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冷藏冷冻肉品、(海)水产品3.2万余公斤,发放防范野生蘑菇宣传资料2000余份,。
筑牢重点场所防线。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畜禽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要求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一律不得入场销售。6月以来,已对全区5个专业农贸市场和10个临时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筑牢重点环节防线。强化大型商超、小副食店、餐饮单位等食品销售环节监管力度。针对食品销售者,依法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不得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针对餐饮单位,督促其落实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排查因气温升高等原因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已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780家次,排查风险隐患45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1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