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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保护机制。制定出台了《巴中市巴州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履行儿童关爱保障保护牵头部门职责,把关爱保护特殊儿童工作与本部门工作统筹推进。构建保护机制,建立区、乡、村三级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救助保护六项机制,常态化督查考核。
织密儿童权益保障网络,兜底更显实效。充实关爱力量,在全区乡镇配备专(兼)职儿童督导员33名,村(社区)专(兼)职儿童主任424人。完善保障体系,及时将全区700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政策保障范围,推动监护人、委托监护人、村(社区)签订“两单两书”,实现生活、监护兜底全覆盖。扩大保障范围,联合区人民法院等1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从精准识别保障对象、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等方面予以明确。
全面落实基本福利政策,做到应救尽救。推进分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等困境儿童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全区共有679名困境儿童和132名孤儿享受政策补助。科学确定标准,全区困境儿童按照城市540元/月/人和农村35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1400元/月/人和900元/月/人。组织开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5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纳入保障范围,共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