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互联网时代,人们在网购之后,可以“一键点击”对服务和产品进行评价。而这样便捷高效的评价机制,将会出现在更多领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
如何才能将“好差评”制度运用好,代表委员们很关注。他们认为,这一制度如果运用得好,将倒逼政府部门提升行政效能。
建立标准
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建立差异化考评标准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政府部门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那如何评判是否失职?办事的群众最有发言权。”在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董事长耿福能看来,“好差评”制度运用得好,将倒逼政府部门提升行政效能。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主席陈放认为,建立“好差评”制度中的“制度”一词,强调了它的规范性和长效性,“过去百姓在很多政府服务窗口办事,也能看见这样的评价操作器,但它可能只是一种‘好差评’的方式方法,还没上升到制度层面。”
如何提升?在陈放看来,首先是要建立标准,确立什么是“好”、什么是“差”。“不同的窗口和岗位对应着不同的要求,需要进一步细化。”
关于设立差异化考评标准,全国人大代表、广元市市长邹自景也投上了赞成票。在他看来,一些政府部门与群众直接接触较少,还有一些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为群众提供服务,“这些部门天生容易获得群众的好感。”
但还有一些部门,比如执法部门,他们的工作内容,很多时候会让一部分群众“利益受损”,比如城管部门依法依规清理占道经营等,“如果因为这样的原因,城管部门总是在由群众主导的‘好差评’中拿倒数几名,可能会挫伤他们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因此,邹自景建议,根据部门工作性质、与群众接触程度等,设立更加科学的差异化考评标准。
防止恶意
设立调查复核机制杜绝权利滥用
会不会出现恶意差评?“完全有可能。”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认为,既然政府有决心做这件事,就应该有一个更加开放的心态,去看待恶意差评的出现,“不能因为有可能,就停下脚步,不去做这件事。”
能不能减少、防止恶意差评的出现?全国人大代表、广安市副市长王瑛想到了“他山之石”,“可以看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是怎么避免恶意好评和差评的,政府部门可以借鉴其技术手段。”
邹自景想到的办法,是扩大覆盖面,“评价的主体越广,准确性就越高,哪怕有一两个恶意差评,也可以基本忽略。”与此同时,针对每一个恶评,设立调查复核机制,具体分析原因,“如果只是办事群众的无理取闹,这样的恶评应该删除。”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正国认为,防止恶意差评,要以一段时间某一指标的占比来考虑,要关注评价指标绝对数,更要重视其占比变化,“例如,为300位群众服务,有一两个差评,但大部分是好评,这说明不了问题;但是如果有几十个差评,可能就要反思自己的工作了。”
而对于“打分”的一方,耿福能认为,权利和义务应该对等,“如果某个企业或者群众总是进行恶意差评,就应该受到相应惩处,比如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其打分权利。”
用好结果
让“好差评”这颗石子激起浪花
建立“好差评”制度的消息在网上收获众多点赞的同时,也出现了另一种担忧的声音:会不会只是评了了事,掀不起多大的浪?
“建立制度的出发点是政府自加压力,改善环境,但关键是要把评价的结果运用起来,发挥出它应有的威力。”里赞建议,将“好差评”的结果,装进整个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陈放认为,要建立公开公示的平台。对内,将“好差评”的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外,将“好差评”的奖惩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开,倒逼政府部门做好本职工作。
在王瑛看来,“好差评”结果运用好了,对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将有推动作用。“得了差评不怕,关键是要研究差评背后,是工作态度有问题,还是工作流程有问题?找到问题所在并予以解决,政务服务水平才能提升。”
“‘理想状态’就是在政府和企业、群众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建立一个让人民满意、值得信赖的政府。”李正国认为,用好“好差评”结果,可以更接近这个“理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