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环保问题无关企业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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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震

  持续开展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目前已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各地情况表明,中央环保督察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了地方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但当前也有一种舆论认为,环保督察只针对中小企业,而放过大企业。这一种看法,显然是片面的,不符合环保督察总体事实,需要加以澄清。

  之所以产生这种“抓小放大”的不实舆论,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信息不对称,公众对环保执法监管与督察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大企业往往位于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各类工业集中区,即使不在工业集中区内,与普通群众也有一定距离,环保部门对大企业的监管执法行为群众往往看不见、不知道。而大量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企业,往往都在居民小区旁、在群众身边,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公众更容易看得到。群众往往更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相信“有图有真相”,由此可能产生误解,以为中央环保督察及环保部门“欺软怕硬”“专拣软柿子捏”。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环境违法的中小企业受到处罚后,利益相关者别有用心地传播不实信息,故意把水搅浑,混淆视听,用这种消极的方式对抗中央环保督察和监管执法。

  实际上,各级环保部门在环境管理中,始终坚持把所有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而且对排污大户还实行重点监管。如将污染源企业分为“国控”和“省控”重点监控企业与一般企业,对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数据上传、监督性监测频次、信息公开、排放标准、信用评价及联动惩戒等方面的要求,都大大严于一般企业。在如此监管之下,大企业的环境行为普遍比中小企业规范。

  中小企业数量多、分布广,相当一部分位于工业集中区之外,离老百姓近,虽然单个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但排放扰民较多,群众反映较突出。由于环保部门力量有限,长期处于“小马拉大车”的超负荷状态,对查处或根治中小企业、特别是那些惯于与环保部门“打游击战”的小企业的环境违法现象,常常是有心无力。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地督察中,受理的信访投诉基本上都是由中小企业引起的。由于针对问题抓整改,给人的感觉便可能是环保督察只抓中小企业不抓大企业。

  也有一些地方平时比较重视抓大企业,对存在诸多环境问题的中小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疏于管理。中央环保督察来了,只好运动式地狠抓一阵,猛药去疴。这同样给人一种环保督察只抓中小企业不抓大企业的错觉。

  整改环保问题,是偿还以前粗放式管理的欠账,弥补过去没有依法监管的缺课,不能由此得出中央环保督察“抓小不抓大”的结论。在这一过程中,有的地方确实存在着方法简单、粗暴执法、“一刀切”的问题。但不应将这笔账记在中央环保督察头上。

  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就是应当零容忍,无论对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要一视同仁严格依法查处,决不搞“看客下菜”。每一个企业都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合法排污、守法经营,谁都不要罔顾事实鸣冤叫屈,企图让政府“放一马”。(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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