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巴中日报 陈诺】【点击举报】
自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四川以来,我市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动真碰硬,立行立改,并将边督边改情况及时在媒体刊登公示,刮起的“环保风暴”,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新《环境保护法》设立专门章节规定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然而,此前,环保部门、排污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不公开”,不少排污企业从未公开其环境信息,甚至对信息公开存在抵触情绪。
为将“环保风暴”持续下去,让《环境保护法》的各项规定持续在巴中落地落实,给全市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应常态化规范化促进环境信息公开。
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首先要充分认识环保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不仅考验着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决心和行动力,还直接关乎我市“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巴中”工作的进度和成效。应将环保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并严格落实,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其次应通过法治手段强制排污企业主动如实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数据等环境信息,对拒绝公开企业环境信息的,应依法查处。三要将环境信息公开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特别要杜绝为短期经济利益而引进没征求公众关于企业对环境评价的意见或没通过环评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四要持续、规范地提供公众了解环保信息、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统一平台和渠道,为他们了解相关信息提供便利,真正激发全民参与环保的热情,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