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截至8月26日12时,全省21个市(州)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266件信访问题开展问责,处理904人,其中县处级40人,乡科级412人。分4批通报曝光28起典型案件,以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
8月24日至25日,省纪委监察厅连续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督办和追责问责工作情况汇报会等3个专题会议,对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督办和追责问责工作再部署、再加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严肃执纪问责,严查快办了一批环保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失职失责违纪问题。
为有效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川督察工作,根据省委统一安排,省纪委牵头负责案件督办组、追责问责组工作。案件督办组统一编制2000册案件督办工作“明白卡”,发放到全省三级具体负责案件督办的人员手中,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边督边改”。坚持分片包案、带案督办,累计出动672人次,分赴成都、南充、德阳、绵阳、凉山等19个市(州)、168个点位,开展案件督办工作,直击一线,严格落实“六个不放过”和办结质量、时效要求,直达县区乡镇和案件现场,督促当地政府依规依法高效整改问题。
追责问责组制定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指导原则和工作流程,聚焦成都平原大气污染治理、江河湖泊水质及出川断面水质、饮用水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紧盯资金项目审批、日常监管、环境监测、固废管理等关键环节,全面核查相关单位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在责任认定上,按照“六个严格区分”,坚持实事求是确定问责对象、区分责任性质、划定责任大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既依规依法,又宽严适度,确保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据《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