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全市空气优良率91.5% 较去年同期提高2.7%

【来源: 巴中日报 李俊如】【点击举报】

   本报讯(记者 李俊如)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获悉,今年1-7月,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趋好,优良率为91.5%,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提高2.7%,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59、36.4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3%、5.3%。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全市环保工作的“一号工程”,全力提高大气质量。在工业废气治理上,狠抓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实行水泥行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和“小散乱污”综合整治。在燃煤污染整治上,开展“气化巴中”工程,燃气设施县城以上城市覆盖率达100%。开展煤矿企业整顿,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为2家,化解过剩产能9万吨/年,核减生产能力14万吨/年。在巴城主城区划定高污染燃煤禁燃区,落实燃煤小锅炉淘汰政策。在扬尘污染防控上,结合“五创联动”工作,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彩化,强化工地扬尘监管。严格渣土运输管理,严查脏车入城,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居民小区清扫保洁实现全覆盖。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上,推动车用燃油标准升级,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建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监控平台,19条检测线实现联网检测。在秸秆禁烧上,划定秸秆禁烧区域,压实秸秆禁烧责任,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2016年,全市综合利用秸秆274.45万吨,超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7%。

  3年来,我市拒绝12家高污染企业落户,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6家、高污染企业8家,对19家砖瓦窑及建材企业进行治理;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44台73.496蒸吨,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0553辆;完成101座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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