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巴中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

【来源: 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举报】

  随着高温季节来临,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加大。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2021年巴中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温馨提示:

       一、餐饮服务单位安全警示

  (一)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得采购或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储存的冷链食材必须按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进行查验和储存。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存放食材用具要进行色标管理,切实落实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措施。

  (五)严格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和要求》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要求,配备与餐饮具数量相对应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六)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控制食品加工总量、加工温度和时间,加热食品应烧熟煮透,贮存食品应及时冷藏或热藏,应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凉菜应根据菜品特性由专人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域内制作完成,且应尽量当餐用完。

  (七)禁止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等)。

  (八)接待旅游团队、婚宴或其他团体的餐饮服务单位,应注意科学设计菜谱,避免冰饮与海鲜搭配饮食,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不得超负荷经营,做好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疫情防控等工作。

  (九)一旦发生有消费者产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第一时间安排就医诊治,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同时向当地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消费者消费温馨提示

  (一)广大消费者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如遇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二)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三)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四)就餐后如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五)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六)禁止采摘、购买、加工制作不明品种的野生菌。

       三、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科普提示

  (一)吃新鲜食物。不新鲜、腐败变质食物中有大量细菌滋生,这类食物容易引起食物中毒。要预防进食变质腐败的食物。

  (二)注意厨房用具清洁。厨房中锅具、刀具、案板等都要定期消毒。煮沸消毒最方便,可以减少用具上细菌滋生,也可以避免食物中毒。

  (三)食材要完全熟透。家中所剩的食物一定要及时放入冰箱保存,高温加热后再食用。生吃瓜果要洗净,饭前便后要洗手,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不要暴饮暴食、大量喝冰镇饮料等,保护胃肠道的正常抗病能力。

  (四)避免吃不熟悉食物。有些食物本身就含有毒素,比如野蘑菇、野芹菜等,如果自己对这些食材不熟悉,尽量避免食用,以免引发食物中毒。

  (五)彻底清洗原料。购买绿叶蔬菜最好去正规市场,蔬菜可食部分如果有破损,应立即食用,不要储存,以免破损部分在长时间摆放后发生反应,产生亚硝酸盐等有毒物质。如果是用蔬果专用的洗涤剂清洗,按照洗涤剂的产品说明书使用即可。如果是用清水清洗,在清洗前要浸泡20至30分钟。另外,用淘米水清洗蔬菜,可以有效清除残留农药。

  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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