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批示,通报表扬了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等承包地管理与改革工作。我区被表彰为“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再添一项国家级荣誉。据悉,全国获表彰的典型地区为227个,其中地级市(州、盟)27个、县(市、区)200个。四川省1个地级市、14个县(市、区)获得表彰。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中央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大举措。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我区探索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实施办法(试行)》《土地流转经营状况跟踪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40余项制度机制。通过搭建土地承包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平台,累计流转土地25万亩,培育农业经营主体2345家,促进了道地药材等特色产业发展。抓住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机遇,创新颁发《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等“十权一股”证书,通过“全证”打捆抵押,为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95笔3.1亿元,并按带动贫困户比例贴息、补贴保费助推8250户贫困户26629人脱贫。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流转经营机制、流转风险防范制度等经验做法转化为中央〔2016〕1号、省委〔2016〕1号,中办国办〔2015〕49号、中办国办〔2016〕67号等文件成果。土地流转“双责风险保障”机制、承包地“两保两补一承诺”自愿退出等得到国家评估验收组认可推广。《“三化”盘活“三资”打造股权改革升级版》等入选《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案例集》和《四川农村改革案例集》。
下一步,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加强对长年举家外出等特殊农户的核查纠错工作,全面提升、巩固拓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持续加强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业主流转经营权的保护,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等承包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