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巴州区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顺利实现脱贫摘帽,今年以来,该区强力开展脱贫攻坚督察工作,针对压责、履责、追责三个环节探索建立了相应的督察工作机制,形成严丝合缝的脱贫攻坚督察制度保障。
立军令状
压实督察工作责任
“请问你家的帮扶干部是谁?多久来家开展一次帮扶工作?你家享受了哪些扶贫帮扶政策?”
“你们村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现在实施到哪个阶段了?是不是在按工程进度要求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实施?”
贫困户家中、扶贫项目实施现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办公室……到处都有巴州区脱贫攻坚督察工作人员奔波忙碌的身影。
今年以来,巴州区成立了脱贫攻坚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巴州区脱贫攻坚督察工作方案》,把督察工作责任落实到督察小组、分解细化到督察人员。各脱贫攻坚督察小组组长签订了《巴州区脱贫攻坚督察工作责任书》,以“立军令状”的形式压实责任、传导脱贫攻坚督察压力。加大对脱贫攻坚督察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脱贫攻坚督察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在工作中履责不力的督察人员进行召回教育并按规定追究责任。构建起了“知责明责、分工负责、失责追责”的脱贫攻坚督察工作责任体系,倒逼脱贫攻坚督察工作人员主动担责、认真督察。
建立联动机制
实现督察全覆盖
巴州区建立了“常态督察+专项巡察+暗访检查”的脱贫攻坚联动督察机制:由各行业纪检干部、业务骨干共108人组建的6个督察组、1个巡察组和3个暗访组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督察。
督察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动态确定督察内容,每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督察脱贫攻坚力量到位、工作进展和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及时发现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3项突出问题,从全区抽调30多名纪检干部、专业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组成5个督察组,每两个月对全区扶贫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贫困村(居)的扶贫项目运行、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察。
督察组还严格要求和督促脱贫攻坚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把脱贫攻坚督察与查处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线索。
截至目前,督察组完成常态督察24次、专项督察4次、专项巡查12次、暗访检查12次,共走访贫困户3628户,检查扶贫项目1942项,核查扶贫资金25亿多元,实现全区脱贫攻坚相关部门和贫困村社全覆盖;发现扶贫领域各种问题466个,督促整改问题466个。
逗硬问责处理
确保责任纪律刚性落实
大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因脱贫攻坚工作履责不力,2017年8月被区纪委警示约谈;金碑乡黄垭村原党支部书记袁绍学因挪用洪灾倒房重建资金,2017年2月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回风街道八王村原党支部书记、文书杨刚才因骗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017年7月被区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今年以来,巴州区加大对脱贫攻坚领域履责不力、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逗硬问责处理,确保责任纪律刚性落实。
巴州区建立了“通报曝光一批、警示约谈一批、问责处理一批”脱贫攻坚督察问责机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督察发现问题涉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根据情况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对责任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诫勉谈话、停职反省、党纪政纪处分等问责处理。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和违纪违规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逗硬问责处理,以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用铁的工作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和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海初说。
截至目前,巴州区在脱贫攻坚督察工作中已发出问题通报31期,警示约谈29人,诫勉谈话5人,停职反省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通过脱贫攻坚督察问责,有力推进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