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移民局日前联合印发《四川教育脱贫攻坚(2017-2020年)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省贫困地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各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孩子全程全覆盖资助,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孩子都能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或职业培训掌握一门技能。
《方案》实施对象是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88个贫困县,以及“四大片区”外72个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受教育的53万适龄少年儿童以及各级各类薄弱学校。
在学前教育方面,贫困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行政村联合办园,逐步形成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80%左右。
我省将对全省民族自治地方51个县(市)和其余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公办在园幼儿全面免除保教费,对16个民族待遇县所有在园幼儿按一定标准减免保教费,对88个片区贫困县中其余34个贫困县的幼儿园保教费减免面由10%提高至20%,对其余82个县继续按在园幼儿10%的比例减免保教费。
义务教育方面,到2018年,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
对于特殊群体,要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台账,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针对建档立卡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用多种形式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实现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2年免费教育。
支持办好贫困地区综合高中。在中央财政支持88个贫困县中6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省财政支持88个贫困县中其余27个贫困县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资助,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生活补助。支持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与发达地区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对口帮扶。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重点向“四大片区”倾斜,每年招收免费师范生3000名。取消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对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继续在“四大片区”贫困县实施农村教师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生活补助政策。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2017年全面实施城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推动优秀教师持续向乡村流动,每年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