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一鸣)9月6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专项改革方案,听取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罗增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余先河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第22次、23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公安派出所改革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市属非上市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试点指导意见》、《2017—2020年医改规划暨综合医改方案》、《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等18个专项改革方案;听取了全市2014—2016年已启动专项改革落实情况和2017年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部署要求,咬紧目标不松劲,锁定时限不闪火,加快推动中央、省委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落实,用改革手段接续转换发展动力。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改革部署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面对艰巨复杂的改革任务,特别是进入“啃骨头”越来越多的阶段,要切实发挥好“少数关键”的引领作用,敢于涉险滩、闯难关、啃硬骨头,勇于打破利益固化藩篱,激发发展新动力。要全面抓好改革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坚持一手抓改革方案制定,一手抓改革部署落实,特别要把更多精力放在抓改革部署落实上,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要抓好改革试点和经验推广,在抓好各项重点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具有巴中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要进一步拓宽改革督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扎实抓好各项专项改革方案的落实,做到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提炼推广基层创新举措和新鲜经验,注重发挥督查评估作用,落实改革责任,加强改革评价考核成果运用,对改革进度滞后、跟不上改革步伐的要加强分析研判,该批评的批评,该问责的问责,形成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的鲜明导向。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各专项小组联络员,有改革任务单位和改革办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