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年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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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巴州区各类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报送对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在巴州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都应依法报送2025年度年报。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再报送年报。

  02、报送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03、报送方式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c.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栏目,按照经营主体类型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栏目项即可填报。

  2.用手机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小程序内点击“年度报告”栏目,按照经营主体类型登录后即可填报。

  3.企业还可以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点击“一件事服务”菜单,进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通过“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栏目项即可填报。

  4.无法通过线上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可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纸质年度报告。

  04、注意事项

  1.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歇业的经营主体也应该按期报送年度报告,最长歇业时间为3年。

  3.需要更正已公示年报信息的,应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4.个体工商户以电子化方式提交年报后,选择公示的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通过报送纸质年报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不会向社会公示。

  05、重要提示

  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提醒各类经营主体接到类似网站链接的微信、短信或电话时,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密码、转账等,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点击链接,谨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报警。

  06、咨询热线

  各类经营主体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按照年报内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年报一般操作问题也可向巴州区市场监管局以及辖区市场监管所咨询。

  江北市场监管所 0827-5741315

  东城市场监管所 0827-5235315

  宕梁市场监管所 0827-5221009

  回风市场监管所 0827-5221315

  西城市场监管所 0827-5245315

  清江市场监管所 0827-5788121

  化成市场监管所 0827-5557456

  梁永市场监管所 0827-5755465

  曾口市场监管所 0827-5815670

  巴州区市场监管局 0827-5281175

依法年报,守信致远。

凡是要钱,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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