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天府入企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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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的实施方案》和《巴中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的工作要求,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为试行阶段,2026年4月1日起为全面使用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把巴中打造成“企业容易做生意的地方”为目标,通过检查主体“亮码入企”、企业“扫码核验”,最大程度降低行政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全程可溯、全程监督,以实现规范行政检查和督促执法部门“当严则严、应检尽检”的双目标。

  二、行政执法主体开展行政检查前,应当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通过“天府入企码”系统上传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信息,申领“天府入企码”;行政检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检查时,应当向检查对象主动出示“天府入企码”;检查对象自愿扫码核验检查信息;检查结束后,应当上传检查结果。同时,在处理紧急事务、开展突击检查、无网络信号等特殊情况下,允许先实施检查,三日内补录信息。

  三、不同行政检查主体需要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多项检查时,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上级优先牵头”等原则确定牵头部门,合并检查事项、组织联合检查,通过上传或自动匹配联合检查信息,申领“天府入企码”,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行政检查主体开展调研、观摩、督导、考察、提供服务等非检查性入企活动,参照使用“天府入企码”,规范入企行为,控制变相检查。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有权投诉举报,有关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受理监督举报单位、电话及地址:

  1. 巴中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监督电话: 5267331,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440号

  2.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监督电话: 5818758,地址:巴州区龙华街267号

  3.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监督电话: 3368186,地址:恩阳区登科路228号

  4. 南江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监督电话: 8334646, 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大厦820室

  5. 通江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监督电话: 7117938, 地址:通江县石牛嘴大道红峰大厦0718室

  6. 平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监督电话: 6229093,地址:平昌县新华街东段袁三巷5号4楼

  7. 巴中市司法局经开区分局

  监督电话: 5253003,地址:巴中经济开发区通州大道7号

  特此公告。

巴中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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