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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养老基本服务收费行为,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拟定巴中市养老服务中心基本服务(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现公告如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拟定床位费收费标准:1032元/床/月,包括用水、用电和电视收视费等。
二、拟定护理费收费标准:自理型(护理等级,下同)354元/床/月,半失能型566元/床/月,失能型1062元/床/月。
三、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按期通过电子邮箱(354818480@qq.com)或电话(0827-5265336)反馈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