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营商网络环境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打着“内部消息”“知情人士爆料”等噱头,炮制、恶意传播涉经济领域谣言信息,渲染丑化、造谣抹黑、恶意攻击、煽动抵触企业及企业家。
(二)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蹭炒热点、制造话题等方式,拉踩诋毁企业、企业家形象声誉和产品服务质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借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信息服务等名义,实施有偿新闻服务、有偿撤稿删帖、强迫开展商业合作等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经营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利用流量及影响力优势,集纳负面信息、翻炒旧闻旧事、恶意关联炒作、进行失实评论,对企业及企业家进行抹黑、攻击。
(五)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正常服务。
(六)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七)开展所谓“第三方测评”活动,实为以商养测、以测养商、商测结合的虚假不实测评,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八)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片面报道等方式,集中发布针对“老字号”“新品牌”等企业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九)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举报热线:0827-5111922(市委网信办)
0827-5267901(市公安局);
举报邮箱:scbzwljb@126.com;
现场举报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74号303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巴中市巴州区通州大道19号10楼(市公安局)。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反映的相关信息严格进行保密。
(二)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