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十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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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十五号)

  为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扩散,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严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验码、测温、佩戴口罩”防控措施

  巴中市范围内的密闭场所空间(宾馆、商场、超市、医院、影剧院、游泳馆、健身场所、博物馆、候车室、办公区、会议室等人群聚集且空间相对封闭的公共场所和集中办公场所)、景区、社区(小区)、企业必须设置测温设备,并严格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做好全面排查工作

  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重点地区来(返)巴人员全覆盖排查;一旦出现新的疫情重点地区,立即组织排查管控重点人员。对排查发现的重点人员,详细询问旅居史、接触史和身体情况,建立“一人一档”。

  三、严格交通出行防控

  机场、公路、铁路等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认真查验旅客信息;所有进出人员须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集聚。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各类公共交通要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个人防护、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

  四、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全体市民应坚持少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食物煮熟煮透,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并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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