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北街道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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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督导组的指导下,从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在全街道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凉山木里“3·30”、西昌“3·30”等森林火灾教训,在全办事处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大学习、大调研、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促进全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我办事处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加强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保护。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接受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督导组的检查指导,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坚持突出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基础上,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时段 、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区分轻重缓急,切实消除引发森林火灾和造成人员伤亡的隐患。

  坚持注重实效。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目标为导向,标本兼治,着力 建立健 全抓落 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以结果为导向,建立责任清单体系,把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坚持齐抓共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推动问题隐患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死角。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江北街道森林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全办事处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发生;影响制约森林防灭火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化解,消除盲区漏点,补短板强弱项,森林、荒山、荒地火灾多发频发的局面彻底扭转;指挥体系、责任体系、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灭火能力显著提高。

  二、整治重点

  各村(居)要全面整改,《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出的 7 个方面 25 项突出问题,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一)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做好新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当前火灾易发频发的严峻现实认识不深的问题;吸取森林、荒山、荒地火灾教训不深刻,现场处置不力、信息不畅,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火灾重复发生的问题;对如何采用有效措施来应对防灭火严峻形势缺乏深入思考,在解决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秋冬季节焚烧秸杆等难点问题上整改力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

  (二)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整治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不落实、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设置未实现“上下基本 对应”,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没有建立健全的问题;火场指挥不规范,前线指挥员特别是行政首长缺乏实战经验,没有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与决策特别是组织现场指挥作用,指挥联动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应急预案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扑火预案的问题。

  (三)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党政领导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畅,经营主体责任不落实,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的问 题;“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存在防扑脱节等问题;督导检查不到位,用火审批不严,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没有做到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的问题;个别林区经营单位没有建立防火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未配备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的问题;专职护林员未按规定认真履行林区巡护责任,管理野 外用火不力的问题;防火 期未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火情未第一时间上报的问题。

  (四)风险隐患方面。重点整治对重大隐患和风险底数不清,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防火期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丧葬及祭祀等民俗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踏青旅游生活用火管控“宽、松、软”的问题;在高火险时段未及时发布禁火令,未在重点卡口安排护林人员驻守的问题;一些林区可燃物管理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林缘林下可燃物载量的问题;居民生产生活用火管控不力的问题;电力线路的规划、设计、管理等不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五)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整治地方专业扑火力量不足,特别是高火险区的力量建设与实际需求有差距的问题;村(居)

  没有专业的扑火队伍,现有义务(志愿 )扑火力量普遍存在

  标准不高、扑救火灾能力弱、保障机制不健全,人员老化等问题;缺乏对适合扑救森林火灾专属装备的研究和配置问题;义务(志愿)扑火队伍缺乏专业培训,训练演练不够,实战能力弱的问题;村(居)应急力量严重不 足,缺少专业人员和装备,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的问题。

  (六)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普遍存在防灭火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手段落后等问题;有防扑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的问题;林区防火道路和阻隔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森林集中连片分布,发生火灾极易蔓延的问题;林场通信网络覆盖率低的问题;取水点,不能满足扑灭大火需要的问题。

  (七)宣传教育方面。 重点整治群众对野外用火习以为常,

  防火意识、法制意识淡薄,广泛深入扎实的教育不够,反面典型案例惨痛教训没有入脑入心,没有形成规范的问题;宣传教育存在盲区死角,对自发搬迁户和深山散居农户宣传教育不到位,落后的用火习惯、防火理念始终得不到有效转变的问题;满足于一般性的教育发动,宣传入户实效性不强的各个环节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结束,分为4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学习动员阶 段(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6 月上旬)。接受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督导组的政治督导、责任督导、措施督导和效能督导。办事处成立了江北街道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居)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 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问题排查阶段( 202 0 年 6 月中旬至 8 月底)。认真对照重点整治问题,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森林防灭火大调研、大检查、大排查,深入分析本村(居)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着眼建立长效机制,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建立本村(居)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推动问题逐个研究解决。

  (三)整改提升阶段( 202 0 年 9 月至 2021 年 1 月底)。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本村(居)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全覆盖,按照“四个清单”持续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11月至12月底,聚焦新一轮全办事处森林防火期准备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排查整治新出现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实。2021年1月底前,结合岁 末年初森林防灭火工作特点,在全办事处森林高火险期来临前,聚焦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敏感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平稳。

  (四)评估检查阶段( 202 1 年 2 月至 5 月)。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村(居)的督查检查,结合防火期检验实际工作成效。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推动工作落实,负责各重点方面专项整治;各村(居)要全面加强对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针对专项整治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村(居)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

  (二)加强问题整改。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发现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从严从快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加强问责问效。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每项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落实到具体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整治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实际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的曝光力度,推动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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