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院发挥检察职能充分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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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巴州区某街道两私营业主因为揽生意产生矛盾,双方继而大打出手,导致一人轻微伤、一人轻伤的后果。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巴州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承办检察官秉承宽严相济司法理念,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主动上门沟通,搭建和解平台,双方在捕前达成和解协议,该院遂依法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此案的办理保障了非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是该院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巴州区检察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为巴州建成全市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一是依法打击侵犯非公企业权益的刑事犯罪。该院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影响非公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哄抢非公企业财物等犯罪。2015年以来,共办理涉及非公经济案件47件62人。二是依法打击侵犯非公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该院依法严厉惩治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确保非公人士的人身、财产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并重。对于涉及非公经济和企业的犯罪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法的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对于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绝不姑息。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适度,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2015年以来,涉及非公案件不起诉15件18人。四是加强对侦查机关涉及非公案件的刑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涉及非公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撤案2件2人。五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立足检察业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犯罪预防和普法教育。大力实施“送法进企业”活动,开展法制讲座10余次,提供预防咨询30余次,发放普法资料2000余份,受教育企业员工达1000余人,有效提升了非公企业和人士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控重大风险能力和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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