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五措施强化审计整改

【来源: 区审计局 】【点击举报】

  为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巴州区审计局完善了《巴州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规定》,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加大审计整改督办力度。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审计机关督促、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的整改报告机制。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要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向区审计局书面报告(一式两份);区审计局在收到整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落实报告同时报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在次年1月就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审计、财政、监察、财政、税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编制、纪检监察等等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实行分类整改。需提请多部门协助落实审计整改的问题,提请给相关部门予以协助支持和配合,共同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三是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问题、责任、整改、销号”四个清单制,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等“五个不放过”原则,实行动态管理。项目实施科室对年度内完成的审计项目结果及审计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审计监督执法大队定期不定期对审计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时效性。

  四是落实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拒绝拖延整改或弄虚作假的被审计单位,将按《巴中市巴州区审计约谈制度》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审计约谈。对由于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是推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区审计局结合审计结果公开,对整改效果好的经验和做法,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对屡审屡犯和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在严格核实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告,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各专门监督机关以及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整改工作实效。

手机版首页   |   电脑版首页

Copyright © SCBZ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7014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