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多措并举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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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巴州区认真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儿童权益保障,通过“1234”工作法,着力织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兜底网络,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建立一项制度,高位统筹调度。强化组织保障,落实“高位抓”。2017年,巴州区建立了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6月,对联席会议成员进行调整,充实了力量,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作为关心关爱保护保障儿童权益的具体体现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务。区政府分管领导按照“ 一周一上报,一月一汇总,一季一反馈”的方式,及时研究部署阶段工作。在民政部等十二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后,巴州区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调研,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区民政局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强化了部门联动,对氛围营造宣传、政策学习培训、对象摸排登记、引导申请上报、落实保障措施等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落实两项机制,打造保障体系。逗硬基本保障机制。2017年起,巴州区实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渠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予以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2020年,巴州区实施摸排全区特定儿童信息,截止7月,全区共摸排32名保障对象。制定了巴州区“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指导了各乡镇(街道)、村(居)配齐儿童指导员36名、儿童主任441名,实现全覆盖,建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主动发现机制。优化关爱服务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加强对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残疾儿童权益,大力推进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康复和特教服务机构等服务平台作用,提供政策咨询、康复、特教、养护和临时照料等关爱服务支持。加强家庭探访,协助提供监护指导、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

  抓好三支队伍,汇聚工作合力。巴州区创新涵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习教育、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的3支服务工作队伍。 督导工作队伍。建立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督导工作队伍,定时、定期对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进行常态化抽查督促,对儿童指导员、主任反馈的问题及时督办。社工服务队伍。探索建立专业社工服务队伍,将社工服务引入儿童福利服务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社会动员优势,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六一”关爱儿童品牌活动,不断吸引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参与到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活动中。注重发挥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自媒体等媒体优势,制作关爱儿童公益广告,提高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儿童福利工作的关注度,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 实现从“看”到参与的转变。

  实施四大举措,织密兜底网络。明确保障对象。精准识别保障对象,对符合3大类10种情形的儿童全部纳入保障对象,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条件)。规范认定流程。按照“申请—查验—确认—终止”四步走,区民政局严格审定相关流程,确保规范、标准,对认定过程中处境危急的儿童,实施临时救助和监护照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截止7月份,全区新纳入20名保障对象。突出保障重点。对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强化部门衔接。加强民政、法院、公安、财政、医疗保障、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开展查验工作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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