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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干部职工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问题解决为目标,深入基层、精准施策。
全面摸排,精准定位群众需求。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各级干部职工通过“群众诉求大起底”“社情民意联系日”、党员干部“双报到”、挂包驻帮等方式,深入社区、村组等基层一线,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精准掌握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打捞的需求进行分类梳理、动态管理,形成《“我为群众办件事”承诺事项清单》。截至5月初,共确定承诺办理事项13067件,已办结10359件,完成率79.82%。
积极实施,全力推动事项落地。坚持“分类推进、高效落实”,自活动开展,各级干部职工按照承诺事项清单,分层分级推动问题解决。区级领导围绕挂联乡镇(街道)及分管行业领域,牵头推动重点事项27件,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区级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结合包保社区、挂包驻帮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党员干部聚焦辖区内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健全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聚焦制度保障、过程监督、成果巩固三个维度,推动“我为群众办件事”落地落实,各级各部门建立“分类交办—限时办结—跟踪回访”全链条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动态化销号”;采取“组团帮扶+个人帮扶+借力帮扶”等模式、“物质帮扶+技能帮扶+点单帮扶”等路径,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推动“我为群众办件事”从“办结一事”向“治理一域”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