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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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

(2021年第2号)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接种疫苗是防控新冠疫情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我辖区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无疫苗接种禁忌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

  二、自2021年7月16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大厅、医院(患者除外)、学校、车站、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商超、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各类公共场所及居住小区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证明(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疫苗接种标识或纸质接种凭证)或不宜接种证明。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负责查验接种信息,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并报告辖区村(居)委员会,动员其尽快接种。

  三、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房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局、区教科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各自职能职责落实好本辖区及主管领域的疫苗接种信息查验、监督检查工作。

  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导致居民出行不便,请未接种人员带上身份证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或开具不宜接种证明,同时,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特此公告

  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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