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超”联赛巴中主场观赛禁带物品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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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球迷朋友:

  备受关注的“川超”联赛东区巴中主场赛事即将开赛,欢迎各位球迷到巴中市体育中心为巴中红叶足球队加油助威。为保障赛事顺利进行,请大家在入场前自觉遵守关于禁限带物品的规定,进行自查,并配合安检人员的要求接受安检。

  禁止携带以下物品:

  1.枪支、弹药、爆炸物;

  2.弩、匕首、仿真枪、刀具等管制器具;

  3.烟花爆竹、冷烟火、彩烟(粉末)、信号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剧毒、腐蚀性及放射性等化学危险品;

  5.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6.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7.易碎品与各类容器,如:玻璃瓶、杯、盘、碗等;

  8.自带的各类软硬包装饮料,如:瓶(罐、袋)装水、饮料、酒类以及易投掷食品(如:封装或袋装食品、水果、蔬菜等);

  9.自带的非必要随身携带的可投掷类物品(如相机、充电宝等);

  10.除相应人员使用的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踏板车、滑板、旱冰鞋等;

  11.活禽、宠物等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12.球棒、长棍、自拍杆、尖锐物、各类工具、雨伞等;

  13.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

  14.球、球拍、飞碟、无人机及类似物品;

  15.体积较大不适宜带入座位区的箱包等;

  16.分散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注意力,干扰赛事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激光笔、强光手电、扩音器、无线电发射设备等影响赛事进行的未经授权物品;

  17.专业摄影摄像设备(除赛事指定工作人员外);

  18.带有侮辱性质的条幅、标语、标识、标志物等;

  19.喇叭、LED 应援牌、喷涂颜料等;

  20.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携带进入公共场所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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