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意义
2009年,我国启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是其中一项重要服务内容。《“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30年,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规范应用,人人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随着社会健康意识的提升与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已成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居民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居民个人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健康档案记录形式可分为纸质健康档案和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健康档案与纸质健康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并遵循同一质控标准和管理规范。目前,纸质档案正逐步向电子化过渡。
(二)为什么要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状况的综合资料库,涵盖个人生活方式、营养状况、体力活动、心理状态、体检结果等信息,特别是对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提供重要依据。规范管理并有效利用电子健康档案,不仅便于居民进行健康管理和跨区域、跨机构就医,也对开展疾病预防与公共卫生决策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措施。
(三)怎样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可通过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收集居民相关健康信息,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3.在居民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时,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对尚未建档的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四)哪些人可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凡在巴州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城乡居民,包括户籍及非户籍人口均可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五)居民健康档案有什么基本要求?
居民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并逐步实现与诊疗系统、公共卫生业务系统等的联通共享与业务协同。
1.一人一档。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常住地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
2.业务协同。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信息系统开发与数据传输均遵循国家统一标准,逐步实现健康管理数据与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支持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信息共享。
(六)居民健康档案由谁管理?
一般情况下,居民健康档案由其常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所在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负责管理。居民常住地发生变化时,经居民本人或监护人知情同意后,可以办理档案迁移手续。
(七)居民健康档案如何查询?
居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四川省互联网总院”进入“巴中市分院”,经身份识别后查询本人和家庭成员电子健康档案;对辖区内未使用智能手机且无法通过家人手机查询的居民,可自行前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查询。
(八)如何处理居民健康档案中发现的问题?
1.基本信息错误。如发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血型等)与实际不符,可向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身份证、医疗机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申请修改;既往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记录有误的,也可提交相关服务记录单据等佐证材料申请修改。
2.个人基本信息未及时更新。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提出变更要求。
(九)个人健康档案的内容会被他人得知吗?
不会。在档案建立和使用过程中,保护居民基本信息和健康信息等个人隐私是医务人员最基本的原则。健康档案由专人管理,信息系统设有严格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