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推进巴州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经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巴州区齿轮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确定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单位
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一)项目名称:齿轮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二)项目业主: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点及范围:巴州区齿轮厂片区,东起下新街财政所,西至齿轮厂招待所,南接桂花街东段,北达回风东路李光伟住房。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1.拆迁旧房约3.18万平方米,其中:门市和经营性用房约3500平方米(以房屋测绘部门签定拆迁协议面积为准);
2.地上新建面积约10.33万平方米及房屋的地质勘测、规划设计、施工设计、施工建设及工程监理,新建配套小区道路、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绿化、化粪池等附属工程;
3.建设方式:项目由投资人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制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投资、建设和营运。项目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五)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规划条件:容积率不大于5.67;建筑密度不大于23.61%;绿地率不小于30% ;采光、通风、停车位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必须满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市规委会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3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七)资金来源:投资人全额筹措;
(八)建设工期:36个月(其中拆迁还房工期不超过24个月);
(九)本次招商为一个标段。
三、招商条件
本次招商采取现场报名,与投资企业法人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人。投资人将负责项目建设资金投资和按照招商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环评预审、用地预审、节能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地质勘测、建筑工程单体设计、施工建设及工程监理并自行依法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并编报竣工结算以及负责工程保修管理,投资人需无偿借支拆迁资金3000万元。
四、投资人资格要求
(一)投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具有从事商业地产项目投资的实力和经验,企业经营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强影响力;
(三)在纳税、银行、工商、劳动及司法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度;
(四)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市外投资人承诺中标后在巴中设立项目公司,产生的税费按相关规定进行属地化缴纳。
五、信用保证金
报名时投资人需通过银行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向项目招商人指定帐户(户名: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巴中巴州支行;帐号:2318592109026415412)交纳信用保证金300万元。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谈判通知书后,参加竞争性谈判,其中:投资人缴纳的信用保证金300万元转为履约信用保证金(不计息)。未中选投资人的信用保证金在中选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帐户。
六、投资人须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企业简介;
(三)拟定投资建设方案;
(四)经审计的2014年年终财务报表;
(五)银行信用证明等其它相关资料。
七、报名及招商文件领取
(一)凡有意参加招商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每日9:00至12:00,14:30至17:30,在巴中市巴州区房管局项目办持下列资料报名并领取招商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信用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
(二)本次招商不提供邮购招商文件服务。
八、招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7时,地点为: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招商单位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商公告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项目招商单位: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81679158
2015年5月8日